郑州市“一环十横十纵”示范街道整治提质工程
北三环(金杯路-中州大道)、陇海路(未来路-中州大道)施工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Z
一、招标条件:
本项目郑州市“一环十横十纵”示范街道整治提质工程北三环(金杯路-中州大道)、陇海路(未来路-中州大道)施工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资金,出资比例为%,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河南信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郑州金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委托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郑州市“一环十横十纵”示范街道整治提质工程北三环(金杯路-中州大道)、陇海路(未来路-中州大道)施工项目;
2.2建设地点:郑州市金水区;
2.3项目概括:本项目郑州市“一环十横十纵”示范街道整治提质工程北三环(金杯路-中州大道)桩号、陇海路(未来路-中州大道)施工项目,包括北三环(金杯路-中州大道)(K0+---K7+)全长约6.53km,陇海路(未来路-中州大道)桩号(k16+---k17+)全长约1.7km;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雨污水工程、绿化工程、道路沿街建筑外立面提升、建筑改造、标志标线工程等;
2.4招标范围:该项目招标工程量清单涉及的施工图范围内全部内容;
2.5质量要求:达到国家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6计划工期:日历天;
2.7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三个标段:
一标段:北三环(金杯路-渠西路)示范街道整治提质工程施工
二标段:北三环(渠西路-中州大道)示范街道整治提质工程施工
三标段:陇海路(未来路-中州大道)示范街道整治提质工程施工
2.8投资预算:约万元,其中一标段约万元,二标段约万元,三标段约万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资格后审):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资质要求:
一、二标段: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主管部门颁发的市*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三标段: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主管部门颁发的市*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项目经理要求:
一、二标段: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市*公用工程专业或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具有工程类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在本单位近三个月连续缴纳社会保险,且无其他在建项目;
三标段: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市*公用工程专业或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在本单位近三个月连续缴纳社会保险,且无其他在建项目;
3.4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工程类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在本单位近三个月连续缴纳社会保险;
3.5业绩要求:
一标段:年1月1日以来,企业具有单项合同额万元及以上城市道路施工业绩(新建或改造);(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证明材料,日期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二标段:年1月1日以来,企业具有单项合同额万元及以上城市道路施工业绩(新建或改造);(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证明材料,日期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三标段:年1月1日以来,企业具有单项合同额万元及以上城市道路施工业绩(新建或改造);(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证明材料,日期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3.6财务要求:提供-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的公司,提供自成立日期以来的);
3.7信誉要求:
(1)提供企业本项目招投标期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冻结、接管、破产状态的书面承诺(格式自拟),若发现投标人具有弄虚作假行为,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投标;
(3)投标人需按以下要求进行查询,并提供查询结果页面截图。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次投标活动;
①通过“信用中国”网站(